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利部、财政部在联合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基础上,决定从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31日在水利部46个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2006年全面推开。日前《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正式下发试点单位,2004年4个月的改革试点经费已拨付,2005年改革试点经费已经列入水利部2005年部门预算。
《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标志着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展开。《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是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的有益探索。通过试点方案的实施进一步验证改革后,按照"管养分离"的管理模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合理基本支出、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标准和岗位设置标准及各项管理办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为保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财政部和水利部还联合制定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办法(试点)》,用于指导试点单位加强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为指导实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的试点单位"管养分离"后,改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制度衔接问题,水利部制定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变更衔接实施方案》。上述两个文件将于近日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