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已经批准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部门获悉,根据省政府的批复,广州市政府近期即将正式出台广州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有关规定,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
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广州市政府结合广州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正式报省政府批准。最近,省政府正式批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市政府近期即将出台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不要再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