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09年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阿什河、呼兰河的水质还常年处在劣Ⅴ类,将通过今明两年的整治使这两条河流的水质达到Ⅳ类。
省辖城市二级好天超过300天
今年,我省(指黑龙江省,下同)环保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6.91万吨,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0.96万吨,削减率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1.07万吨,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0.26万吨,削减率0.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平均高于300天,省辖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9.5%。
阿什河进行两年的综合整治
今年要完成《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项目年度目标。到今年底,60个工业治理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40个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双城、阿城等15个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并形成减排能力。
今年,将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哈尔滨、绥化、牡丹江市要分别牵头做好阿什河、呼兰河和牡丹江3条列入国家重点治理河流的综合整治,力争两年内使阿什河、呼兰河考核断面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牡丹江考核断面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江河水质将试行警戒制度
今年,我省将建立并试行全省江河水质黄色、橙色和红色警戒制度。辖区江河断面出现一次劣Ⅴ类监测数据的为黄色警戒等级,通报当地政府;连续两个月劣Ⅴ类的为橙色等级,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半年全部为劣Ⅴ类的为红色警戒等级,对当地实施“区域限批”。在今年年底前,消灭严重污染水体,尤其是城市内河、城市下游水质要比上年有所改善。
松花江沿岸“四个一律不批”
今年,将加强松花江流域的污染防治。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浪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向水体排放汞、镉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重污染项目一律不批;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连片污染的地区或流域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项目一律不批。
79个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开工
今年,我省将按照3万人口以上城镇建设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基本目标,迅速启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年内79个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全部开工建设。规范污水处理厂监管,投产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当年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3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有条件满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要满负荷运行。重点电力企业和排放量大的非电力企业必须建设脱硫设施,已运行的电力机组脱硫设施必须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重点监测200余家重点污染源
今年,我省将科学划定市、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依法拆除、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集中治理涉水排污企业,严防发生影响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
今年,我省将组织筹建抚远黑瞎子岛国家级(中俄跨界)自然保护区。编制松嫩平原西部防风固沙等10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基本建成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等重点流域国控和省界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基本掌握占全省污染负荷65%以上的90家废水、112家废气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满足环境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