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84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
此项调查是应国内产业申请发起的。国内申请企业主张,自商务部对美国、欧盟、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来,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多晶硅生产商和出口商在短期内大量突击对中国出口,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导致中国国内产业陷入困境,严重影响到即将实施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救济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对自上述国家和地区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