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台湾经济部(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发布电子电气设备标签标准通知No.10602403410。该通知提出整机、软件、零部件和耗材标签格式与内容的详细要求。拟定于2018年3月8日开始正式生效。
以下为相关详细要求。整机产品标签必须包含的内容:1商品名称和型号2额定电压(V)和额定频率(Hz)(如适用)3总额定消耗功率(W)或额定输入电流(A)(如适用)4制造年份和生产批号5商品原产地6功能规格7使用方法8注意事项或警语(如适用)9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如为进口,则需标识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及进口,代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软件产品标签必须包含的内容:1软件名称,版本和语文表达方式2系统要求3软件功能,用途或内容4屏幕分辨率要求5商品原产地6注意事项或警语(如适用)7发行,设计或出版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如为进口,需标识发行,设计或出版商名称及进口,代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零部件和耗材标签必须包含的内容:1商品名称和型号2额定电压(V)(如适用)3功能规格4商品原产地5注意事项或警语(如适用)6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如为进口,则标识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及进口,代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注 标签应清晰可见,分别加贴在产品本体,内外包装或说明书上。
标签要符合国家或国际标准。
进口产品需保留原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