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特朗普政府7月10日发布消息称,法国出台的针对IT企业的“数字服务税”不公平地瞄准美国企业,因此启动调查。如果认定为不当,有可能讨论采取包括关税在内的制裁。在围绕数字税的国际讨论正在推进的背景下,美国此举被认为意在迫使单独率先引进的法国撤回决定,牵制各国。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已根据《贸易法》301条款启动调查。《贸易法》授予了对外国的不公平惯例采取单方面措施的权限。其中规定,如果认定属于歧视、限制了美国企业的业务,将启动双边磋商,如无法解决,将启动包括额外关税在内的制裁措施。调查时间最长为1年。
法国的数字税法案将以在世界范围具有7亿5千万欧元营业收入、在法国国内拥有2500万欧元以上营收的IT企业为对象,对在线广告等营业收入征税3%。欧盟(EU)放弃了引进同样制度,而法国力争单独实施征税。
《人民日报》7月3日报道,法国参议院日前投票通过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
根据该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同时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将被征收相当于其在法国营业额3%的数字税。
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长勒梅尔表示,征收数字税是法国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即法国追求财政公平。
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议欧盟各国统一对互联网巨头按其营业额的3%征税,以打击这些企业利用欧盟税法漏洞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法德英等国对此全力支持并积极游说,但遭到丹麦、芬兰、爱尔兰、瑞典等国的抵制。这些国家由于企业税率较低而吸引大量国际互联网企业向其转移利润。相关议案在欧盟财长会上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