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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简称《措施》),通过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等新一轮激励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在加快私车推广方面,《措施》明确提出,对在重庆市内销售并上...,新能源,电动,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简称《措施》),通过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等新一轮激励措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在加快私车推广方面,《措施》明确提出,对在重庆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重庆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
在公共领域推广方面,重庆市对网约车、出租车、驾考(驾培)、基层公务出行、公交、物流等多个应用领域,提供财政奖励等激励保障政策。例如,对在重庆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重庆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降低纯电动出租车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在动力电池衰减更换、维保等方面给予纯电动出租车一系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