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2月23日消息(记者李竟成)记者从23日召开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近三年以来,江西全省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打击和惩处。
据了解,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22日,全省法院受理一审、二审涉黑恶案件分别为1703件和915件,审结1692件和908件,审结率分别为99.35%和99.23%;受理一、二审涉伞案件209件,审结205件,结案率为98.09%。各级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团队或工作专班,严把案件“四关”,确保高质高效审判涉黑恶案件。
发布会上介绍了典型案例。抚州陈辉民等人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宜春徐文俊等人涉黑案因庭审规范、高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坚持宽严相济,审慎、稳妥地在涉黑涉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景德镇中院审理的上饶占辉富等27人涉黑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后均表示服判,不上诉,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江西在全国首创“四分四统”审判法并制定配套工作方法指引,推行繁简分流、分案审理、分工协作、分级指导“四分法”,促进案件差异化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坚持统一关联事实认定、证据标准、裁判说理逻辑、定罪量刑尺度“四统法”,有效规范了全省法院的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利用5G“云视讯”技术,创新性开展提讯被告人和案件庭审、宣判工作,有效保障了办案效率。
截至12月20日,江西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财产依法执行到位数49亿余元,到位率91.93%。通过审理涉黑涉恶以及涉“保护伞”案件,发现社会综合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管理漏洞,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清源”,推进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