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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申报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 类型:产业分析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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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请人:  2021年6月24日至7月2日,我委在门户网站对2020-2021年度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第四批)项目拟资助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多名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请人不符合补贴申领要求。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新能源,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人:

  2021年6月24日至7月2日,我委在门户网站对2020-2021年度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综合使用和置换更新补贴(第四批)项目拟资助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多名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请人不符合补贴申领要求。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拟资助名单中有645辆车使用性质由“非营运”转为“营运”,39辆车的申请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根据现行补贴政策,上述684辆车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名单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落实好补贴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健康消费,请后续补贴申请人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补贴政策的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贴申领平台”在线提出补贴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补贴资格。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补贴的行为,我委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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