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审计局在《深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深审财报〔2021〕24号)中针对我局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部分专项资金(经费)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的主要是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预算和决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一)具体问题及审计建议。
部分预算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各部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结转项目审核时间晚于部门预算“二上”申报时间,且市财政局作为预算编制的组织、汇总部门,未提供结转项目编入年初预算的补报途径;二是各单位未准确预估结转金额并将其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部分项目关闭付款后产生退票需重新支付;四是部分资金下达时间晚于部门预算“二上”申报时间。
各部门应夯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科学精准预测各项收支,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提高预算执行率,减少年度结转。进一步提高各项资金尤其是上级下达资金的预算执行,优化用款流程,减少年度预算结转情况。
2.提前做好预算统筹。对结转项目进行充分预估和筹划,做好与市财政局的对接沟通,按照市财政局反馈意见将结转项目及时编入部门预算。
3.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已纳入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如2021年我局人大预算草案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部分,市工信局本级的上级下达资金705万元(涉密项目)、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2.5亿元、市无线电监测站的市皇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停补助44万元,均属于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二、部分专项资金(经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的主要是关于“部分市级财政股权投资项目退出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一)具体问题及审计建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未及时跟进股权投资退出项目资金上缴国库事宜,导致股权投资退出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和孳息滚存于远致创投账户,形成国有资金沉淀。
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股权投资项目相关政策衔接,统筹制定股权投资项目分期退出资金上缴期限、税后收益核算、中介费用列支等规定,明确存量股权投资项目退出回收上缴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应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并回收财政资金,遵循市财政局提出的资金清理意见,指导和督促受托管理机构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清理未落实投资款项、股权退出款项、利息收入等投资收益,及时将股权投资退出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上缴财政,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根据职责做好配合工作。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一步明确项目分期退出资金上缴期限、税后收益核算、中介费用列支等规定,明确存量股权投资项目退出回收上缴机制,指导督促远致公司按要求规范做好分期退出和全部退出项目的退出资金上缴。
2.督促远致创投做好退出资金上缴。我局积极跟进股权资助项目股权投资退出款上缴事宜,多次督促远致创投做好退出资金上缴工作,并于2021年4月28日向远致创投发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及时上缴股权项目退出资金的通知》督促加快退出资金上缴。目前,远致创投已完成我局主管的5个已经完全退出项目的资金上缴。
3.协调进一步规范股权投资管理。我局加强与远致投创的沟通对接,要求远致创投按时报送受托管理资金运行情况报告,跟踪掌握项目退出和资金上缴情况,督促指导远致创投做好退出资金上缴。鉴于股权资助扶持方式已停止实施,股权资助项目支持产业发展的目标已经达到,政府主管部门继续委托持有相关公司股权缺乏必要性,且要付出较多的管理成本,故我局积极协调研究采用将远致创投代持股权整体打包转让等方式,实现资金整体退出上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