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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要求,我局已完成10项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草案的编写,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3年1月6日前反馈至邮箱xxcyc@gx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5日,智能,智能,2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要求,我局已完成10项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草案的编写,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2023年1月6日前反馈至邮箱xxcyc@gx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