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就要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人们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总结和创造了一些安全防护技术的基本原则及常用方法,掌握这些原则和方法,可以帮我们进行决策与选择有效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一) 安全防护技术的基本原则:
1、 消除危险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要从系统中彻底排除某种危险因素,保证系统的安全性能,一般可通过改革工艺等手段来实现。
2、 降低危险因素值原则:
这一原则可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水平,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 引导危险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把某些危险因素引导到工作环境以外,避免对作业人员和设备造成危害,如用电设备的电焊机保护性接地,就建筑物、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处避雷装置等等。
4、 隔离危险因素原则:
这一原则是将工作人员与系统中的某种危险因素离开,使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危险部分,从而避免和减轻危害,如机械转动中部分设置防护罩,尘毒环境中的隔离操作室等。
5、 坚固防护原则:
这一原则以安全为目的,提高设备、建筑物、工器具等的结构强度,以保证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有足够的安全性能,也即提高安全系数,如起重机用钢绳不允许载荷要大大小于钢绳的实际破断拉力。
6、 薄弱环节原则:
这一原则是利用薄弱元件人为设置薄弱环节,当设备、设施的负荷超过额定限度,或系统中有爆炸、火灾等危险时,由于这些薄弱元件的机械强度较差或易熔化等特性,使危险因素的发展在薄弱环节被切断,从而保护系统的整体安全,如电气系统中的保险丝、断路器、压力容器的安全阀、防爆装置等。
7、 闭锁原则:
这一原则是在系统中以某种方式(机械、电气)保证某些元件强制发生相互制约,以达到安全的目的,如超负荷超重时吊车自动断电不能提升、电梯门不关就不能升降等。
8、取代操作原则:
这一原则是当系统中某些危险因素无法消除而又必须在这种条件下操作时,为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可采用自动化手段来代替操作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因素,如用机械手给冲压机床续料,用机器人拿放射性物质等。
9、 距离防护原则:
系统中危害或有害因素的作用往往与距离有关,有的因距离增大而成倍减弱,利用这一性质可进行有效防护,如起吊物件时增大与吊臂的作业距离或爆破作业时要远离爆破区,从而避免或减轻危害等。
10、 时间防护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缩短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的实际时间,从而达到防护的目的,如按国家相关规定缩短工作人员在强噪声中或高粉尘中的实际工作时间。
11、刺激感官原则:
这一原则是在某些特定的地点、场合,利用声、光、色、形等信息、信号、标志、仪表等刺激人的感官,提醒人们注意保障安全生产,如施工现场临水、临空及机械设备的警示牌等。
(二)、安全防护技术常用方法:
1、改革施工生产工艺:
改革施工生产工艺,主要是以机械化、自动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以及改革施工用原材料等,这是安全防护的根本措施,只有抓住这个根本,才能真正彻底的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增设安全装置与标志,有四种类型:
①防护装置:这是一种用屏蔽或隔离等方法使人体与系统中的危险部分隔离开的装置,如机械转动部分的防护罩,电气设施的防护栅栏,光电保护装置等。
②保险装置:这是可以自动消除设备发生故障时引起人员伤害危险的装置,如起重设备的超载限止器、电气线路中的保险等。
③信号装置:这是用各种信号警告和提醒人们预防危险的装置。
④危险牌示与识别标志:在危险场所设置各种禁止性、警告性、提示性、指令性的标识牌,提醒人们注意和遵守安全规定,是安全生产中不可忽视的一种措施。
3、预防性试验:
就是对某种设备、工具、用品等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定期进行机械强度或绝缘性能等试验,避免“带病”运行,如电气设备与用具的绝缘试验等。
4、设备维修:
机械设备的磨损或意外伤损等,往往可导致设备事故,还可能是人员受到伤害,特别是一些危险性大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还会危及附近的人员、设备及建筑物等。所以,机械设备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及有计划检修不仅是维持生产的需要,也是保障安全的需要。
5、合理组织作业:
一是合理组织作业点避免相互干扰,如车间或施工现场内各设备位置要注意方向和间距,上下多层作业时,下放作业点要尽可能安排在危险距离之外;二是合理组织作业人员,即人员的数量、工种搭配、技术等级要合理安排,并充分注意职业禁忌症的问题;三是作业程序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危险交叉作业;四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加班加点等。
6、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作为一种辅助防护措施,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作业条件的需要发放,并要有科学依据。
(三)、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的一般原则: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业人指导下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带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5、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6、机械进入机械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和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8、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如刹车或转向失灵等。
9、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0、凡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范》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机械设备磨合期使用的相关规定。
12、机械设备在寒冷季节使用,应符合寒冷季节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好防冻、预热、防渗等准备工作。
1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转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备警告标志及争取现场安全措施。
15、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沿井基础施工中,应争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在规定的限度内。
16、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7、停用1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使用或分存前的保养工作,并争取与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8、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19、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20、汽车及自行轮胎式机械在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