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20亿资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6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通知》明确,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公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鼓励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实施情况对备案名单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省级财政、节能主管部门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审核申报项目和合同,确认项目年节能量,并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合同执行以及节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节能改造项目的实际节能量和补助标准,据实将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该办法也是对4月份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具体实施落实。我们认为,在我国力争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近期目标、及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40﹪~45﹪的中长期目标下,合同能源管理产业(EMC)有望成为继之前市场关注度高的
新能源、智能电网、电动
汽车又一节能环保新生力军。资金奖励标准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及项目节能量执行,覆盖率约62﹪。 除了下发财政补贴之外,税收、信贷支持的实施细则也有望在这个月出台。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吴道洪介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加快了细化政策的步伐,实施细则有望在6、7月份出台。 本次财政奖励资金主要奖励对象是节能服务公司,且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高压变频器生产企业直接与高压变频器用户直接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难以获得奖励资金。虽然不能从中直接获得财政奖励资金,但该政策将大大促进节能服务公司与节能用户执行节能改造项目的热情,从而直接带动高压变频器的销售。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概况 广东省节能中心副主任凌志超5月19日在广州表示,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到2010年单位产值要比“十五”末节能20%的目标,但截至2009年底,只完成了14.38%的节能任务,节能降耗目标依旧艰巨。但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节能服务产业的巨大商机。 早在1998年,我国就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由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支持,在北京、辽宁和山东分别成立了三个示范性节能公司。 虽然节能服务产业在美国等欧美国家发展较为成熟,但在近十年中,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一直不温不火,产业总体规模较小,发展速度不快。 由于节能服务产业普遍推行的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此种模式下,设备和人力都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当节省下来的能源转化为利润时,节能服务公司才能获得分成。如此,造成节能服务公司高投入高风险的局面,发展面临诸多瓶颈。 随着社会的发展,“低碳”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节能降耗成为政府和企业普遍追求的目标。而国家的支持也被节能服务行业看作是“迎来了春天”。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文件,旨在加大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扶持,推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常务副主任谌树忠直言“政策给节能服务产业送来了大大的红包。”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划,到2012年,将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而到2015年,国内将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 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2家,共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个,总投资280亿元,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由2008年底的6.5万人增加到11.3万人,增幅达74%。申银万国日前发布报告则指出,2010年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