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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细

S315龙下至攸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2010-10-09

    S315龙下至攸县公路改建工程已批准立项,现对外组织公开招标。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S315龙下至攸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2、招标单位: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3、建设地点:株洲市攸县;

4、建设规模:路线起于攸县与江西省萍乡市交界处的龙下,至山门洪段长47.299公里,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面宽度8.5米;山门洪至社田段长13.024公里,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8米;社田至终点段长38.08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度度12米,路面宽度9米。K0+00059+340(龙下至社田)59.34公里为沥青路面;K59+340~K97+476(社田至城关)38.136公里为混凝土路面。

5、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为12个月;预计2010年11月1日开工,2011年11月1日竣工。

6、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对应合同段内的全部工程;

本项目分二个合同段:

一合同段:K0+000~K59+340(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合同段:K59+340~K97+476(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资金来源:国家、省交通厅补助和地方自筹。

三、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

1、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携带以下有效资料的原件及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投标人必须有在本省范围内工商注册满五年及以上的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必须在本省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近三年内单位在本省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外省企业投标人必须在报名之前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即外省企业投标人需另外出示在本省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办公室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产权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及类似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证明;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副本;④壹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⑦单位介绍信及法人代表证;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各类证件上注明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时需提交其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缴至2010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0年10月9 日-10月13日 17:30截止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株洲市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3日17:30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余艳

联系电话: 0731-2768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