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现代物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制定出台,已于今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四大方面,深圳市六大物流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第三方物流服务管理方式系统化、网络化、商务运营电子化等有关物流管理项目;承接全球五百强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项目;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的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其它需要支持的项目。
物流业扶持专项资金将根据项目类型,采取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补助方式主要用于物流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但申请企业应具备四个条件,在深圳市交纳企业所得税并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注册资金在六百万元及以上;具有先进的公共信息服务管理理念和合理的运营方案,实际已投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资金不低于一百万元;具有足够的项目实施所需人力资源。贷款贴息主要支持物流管理项目和物流服务项目,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已支付的利息为依据确定,原则上以一百万元为限。
对物流服务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每户企业只给予一次性贴息。据透露,申请企业应具备两个条件,在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在深圳市交纳企业所得税并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且其上一年度实际纳税额超过一百五十万元。
[center]文章来源:大公报[/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