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CA800二维码微平台 大视野

  • 工控头条

    CA800二维码工控头条App

当前位置:自动化网>自动化新闻>政策解读>工信部决定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工信部决定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30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类型:政策解读 人浏览
关键字:

新能源汽车 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圩

2020年7月2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五条第(三)项中的“设计开发能力”。

  二、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监测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准入审查要求》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等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三、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12个月”修改为“24个月”。

  四、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六、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附件中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予以修改(见附件)。

  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决定修改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附件文件

温馨提示

查看附件文件”,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决定》进行了解读。

Q:

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背景是什么?


A: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准入规定》发布实施以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Q:

《通知》在推进精准降费实施方面有哪些关键工作要点?


A:
2020年初,我部启动了《准入规定》的修改工作。在修改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修改方案。二是2020年4月,我们书面征求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对《决定》的意见。三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我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研究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草案)》。

2020年7月14日,我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2020年7月24日公布《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Q:

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A:
主要修改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同时,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决定》对《准入规定》的部分附件作出相应修改。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本文地址:http://www.ca800.com/news/d_1o25tmj53va61.html

拷贝地址

上一篇:新玩家入局新业态 激发产业升级突破新动能

下一篇:超800亿!广东出台“十二条”措施稳外资,支持外企出口转内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自动化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来源网络如有误有侵权则删。

相关新闻
新能源汽车 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 港股“SiC芯片第一股”诞生!基本半导体成功登陆港交所

    7月8日,中国碳化硅功率器件厂商——深圳基本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基本半导体”)正式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上市首日开盘涨7.91%,盘中一度拉升至37.3港元,较发行价上涨近18%。模块,光伏,新能源汽车,

  • 嵌入式AI如何助力智慧停车?工控驱动的数智化停车应用场景

    随着人工智能浪潮席卷而来,新能源汽车普及,“智慧停车”作为解决“停车难”、现代化城市治理和智慧出行发展的关键一环,正在各地普及化强力推进,市场规模巨大、增长迅猛。电磁干扰,

  • 募资14.36亿元,东微半导加码功率半导体

    近日,东微半导发布公告,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36亿元(含14.3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一代功率管理控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电源,工业,新能源汽车,SiC,

  • 50 亿欧元超级工厂落地德国,国内功率半导体企业在竞争浪潮中走出自主突围之路

    2026 年 7 月 6 日,英飞凌位于德国德累斯顿的 Smart Power Fab 智能功率晶圆厂正式投产,这座斥资 50 亿欧元打造的产线是企业史上单笔最大投资,也让欧洲 “萨克森硅谷” 的产业竞争力再上台阶。IGBT,新能源,高压,新能源汽车,

  • 基本半导体通过港交所IPO聆讯!

    近日,港交所官网披露信息显示,深圳基本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基本半导体”)已正式更新主板聆讯后资料集,公司顺利通过港股IPO聆讯,距离登陆香港资本市场再落关键一子。模块,新能源,控制,工业,新能源汽车,

  • 续航、安全、舒适的“热”钥匙:数字化赋能新能源汽车热管理升级

    经纬恒润凭借在汽车热管理领域长达十五年的持续深耕,聚焦新能源汽车研发痛点,以数字化为核心,实现一套仿真模型贯通MIL、HIL、控制器部署全流程,进而打造整车热管理全链路解决方案——该方案提供从需求捕获、系统架构设计、热管理模型及算法开发,到MIL虚拟验证、HIL模型实时化及虚拟标定的全流程服务,高效破解复杂热

  • 2026慕尼黑上海电子展观众预登记通道开启!

    慕尼黑上海电子展将于7月1-3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1-W5、N1-N5举办。展会规模扩大至12万平米,计划邀请超1900+海内外优质展商参展,同期举办多场前沿技术论坛及大会,预计吸引7万+专业观众及行业专家莅临现场。观众预登记通道已开启!连接器,智能,新能源汽车,

  • 深圳新能源政策多维发力:从消费端补贴到产业端智造的全链条布局

    2026年,深圳在新能源领域的政策布局呈现出一条清晰的逻辑主线——从刺激终端消费到赋能产业升级,从补贴个人购车到培育企业智造能力,形成了覆盖消费端与产业端的完整政策闭环。这座城市正以系统性的政策组合拳,加速向全球新能源产业高地迈进。智能,新能源汽车,

更多精彩信息看点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