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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开启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征程

发布时间:2017-03-20 16:24     新闻类型:行业资讯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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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为实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我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风电、光电等绿色电力,但现行新能源电价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绿色电力发展要求。专家表示,我国首发绿色电力证书旨在引导绿色电力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将开启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征程。

“绿证”开启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征程

    什么是绿色电力交易证书

    过去几年,中国对可再生能源的强力补贴政策,推动中国迅速成为全球新能源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随着补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濒于资金链断裂边缘。2017年2月3日,为了改变可再生能源发展依赖补贴的现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绿证自愿认购政策重磅出世。

    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WM/h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绿证是国际通行做法,2001年荷兰率先开展绿证交易,美国、日本、英国、法国、荷兰、瑞典等20多个国家均实行了绿证交易。

    国际上,绿证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美国的部分州,售电企业需要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规定,在销售电量的同时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证,绿证不足部分则需要缴纳罚款(也称为买断费用)。与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相配套的绿证交易称为强制配额交易。此外,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也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即绿证自愿认购。

    为此,我国将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

    发展绿色电力交易势在必行

    根据2006年生效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我国政府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定电价”补贴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十年下来,不论是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还是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的发展,我国都走在了世界前列。

    目前,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通过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筹集。从2006年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最初的每0.1分钱/kWh提高至1.9分钱/kWh,但电价附加标准的提高始终滞后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求。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累计缺口400多亿元。

    这一方面的原因是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重要来源的电价附加,目前征收额度标准不够,即使从1.5分钱/kWh提高到1.9分钱/kWh,仍无法满足补贴需求。征收标准的每次调整手续繁复,周期很长,还存在很大争议。

    另一方面是因为电价附加并不能按时足额征收上来,很多自备电厂用电,还有一些省市都不按要求上缴,导致该收的收不上来。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导致了补贴拖欠,尤其是对于光伏电站,因为补贴资金占总电价的70%左右,补贴拖欠已经导致收入不能覆盖本息,近三年建设的这些光伏项目均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其次,现在的补贴方式,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展,也需要做改变。按照电改的方向,电价会逐步取消政府定价,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现在政府制定的火电标杆电价会逐步取消。所以目前在火电标杆电价基础上的补贴方式,需要做出相应调整。补贴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会严重影响投资的积极性。

    我国已向世界郑重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有效治理雾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力发展绿色电力势在必行。绿色能源除了像煤电等常规能源通过上网发电获取经济效益外,还可以向社会提供清洁、环保、低碳的环境效益。

    此外,目前我国对新能源实行“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财政补贴”的固定上网电价机制,财政补贴部分等效用于支付新能源的环境效益。然而,这套电价补贴政策正在面临着补贴资金缺口逐步加大、电力市场改革倒逼新能源上网电价机制调整等诸多挑战。现行新能源电价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绿色电力的发展。 {$page$}

    还有就是,虽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因为种种原因尚未出台,但目前先行试点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一方面可以补充财政补贴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积累证书核发、交易组织、资金监管等工作经验,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交易奠定工作基础;同时,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权威证明,可以提升参与方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从而有效吸引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绿色电力消费。
所以,就我国国情来看,当前选择试行绿证自愿认购交易是很有必要的。

“绿证”开启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征程

    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如何推行

    建立绿证自愿认购体系

    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试行绿证核发工作

    从即日起,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试行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以下同)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发放绿色电力证书。风电、光伏发电企业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依据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电费结算单、电费结算发票和电费结算银行转账证明等证明材料申请绿色电力证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核定和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完善绿证自愿认购规则

    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核发凭证。

    做好绿证自愿认购责任分工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做好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的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工作。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定期统计并向全社会发布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绿色电力证书的售卖信息。

    各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各电网企业负责做好补贴核减工作,并协助做好发电项目结算电量的复核。

    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四大优势 

    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在种类上和不同时段的可采性上都存在差异。比如,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地区和沿海地区,冬天能源可采性较强。太阳能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与北部地区,夏天能源可采性较强。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能源可采性主要在夏天。因此,当义务方希望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时,却可能因为时间或地域的限制而不能实现应完成的任务(例如在不利的时间或地域有电力需求)。而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能有效缓解地域及时段的僵化性,在证书交易体系下为义务主体提供一种更为灵活的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要求。义务方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必然会选择最优方式的资源进行开发。某一地区的义务方如果要完成配额要求,既可以选择开发当地的可再生能源,也可以在本地资源条件较差、高于平均边际成本时,不开发当地资源,选择通过购买证书来完成配额要求。这样,宏观上不仅能有效优化资源配置,也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成本趋向最低。

    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均衡发展

    目前可再生能源产业主要集中在风电、水电、太阳能等领域,资金及人力大量投入到这些目标产业,而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所占份额较少的产业,如潮汐能、核能、生物质能的发展却相对缓慢。可再生能源新领域的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必然增加生产成本,这将导致可再生能源产业内部的不均衡发展。而绿色电力证书制度能将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内部成本外化到最终的可再生能源产品中去,通过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带动新兴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各产业的均衡发展。

    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价值

    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上交易的主要是由传统化石能源所生产的电力,可再生能源电力所占比重不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成本高、技术要求高,另一方面也因为没有相应的交易制度和平台使可再生能源能与传统电力一起并网销售与竞争。传统的交易机制无法体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价值,必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未来发展。通过新的交易机制的建立,使可再生能源电力与传统电力并网销售,将环境价值计入电力成本,例如对传统电力收取污染排放费等,更清晰地体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环境价值,从而促进电力企业自身的技术革新,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份额的增加。 {$page$}

    进一步完善现代能源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11月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完善现代能源市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推动能源投资多元化,积极支持民营经济进入能源领域。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培育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三部委此次联合印发通知,也有效呼应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

    明年将进行强制交易

    根据《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从文件设置来说,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配额制实施是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交易量和规模不会太大,但为后一步实施配额制和绿色电力结合奠定基础,探索经验。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表示,2017年会是纯自愿交易,新能源企业自愿参加,各类用户自愿购买,价格上限为各类可再生能源有效的补贴额。根据2017年的实施情况,2018年可能把绿证与非水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结合起来,这样供求双方的积极性才能真正调动起来。

    需要指出的是,过渡期采用完全自愿的形式,但试用期结束一旦配额制出来,就成了强制性交易。现在绿证的主体是企业,配额制的主体会更广泛,交易规模可能大幅度增加,实施的问题也会更多。

    “由于我国在试行阶段,绿证供需还需要确认。而业界普遍认为,作为绿色电力证书的认购方,并没有实质的好处,而这会影响这一制度的推行。即便初期有企业愿意购买,仍需要具体的激励措施和办法,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价格博弈。”聂光辉指出。

    “补贴和卖证书的钱二选一。证书的上限价格即为该绿色电力的补贴强度。”彭澎表示,这项制度推行初期偏向公益性质,还需等待试行结果及后续规定出炉。

    中圣清洁能源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大中国区经理陈海指出,购买绿色电力证书为企业带来的好处不清晰、不明确,因此仅靠自愿购买是无法形成大量的市场需求的。企业很可能是以履行社会责任进行认购,但目前国内市场的环保理念尚未形成,政策普及起来还是有难度。

    而且通过国际经验来看,国际上更多的是用户认购,国内终端用户认购的环境、条件还不具备,用户暂时达不到积极认购的节能减排意识,这需要慢慢加以培育,逐步形成。

    除了上述问题外,关于考核的主体同样引发了业内争论。

    目前业界对于被考核和强制约束交易的对象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参照国外经验,让电网企业承担把绿色电力卖出去的责任。而另一种观点则要求发电企业的火电电量具有相应的绿色电力证书,以促进发电企业分配发电量、电源投资均向可再生能源倾斜,改善弃光、弃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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